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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合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限售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1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4,328,702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耿,盛雷鸣,姜省路,张然,宋学宝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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