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次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2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宏波、陈东生、毕卫、闫禹衡、张栋、郭娜(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焕章、胡海青、杨振宇、杜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焕章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设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焕章、胡海青、杨振宇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杜民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宏波先生,汉族,山东菏泽人,1980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政工师。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就职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6 月至 2020 年 2 月,就职于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纪检监察室主任。2020 年 2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刘宏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东生先生,汉族,河南孟津人,1967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 年 7 月至 2008 年 11 月,历任西北机器厂厂长助理、西北机器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经理助理、房地产公司经理、物业公司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 年 2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0 年 3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陈东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毕卫先生,汉族,陕西米脂人,1968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0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陕西省财政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陕西省国资委直属西部产权交易所项目处主任科员、副处长,陕西省国资委国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中心副处级干部。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陕西燃气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陕西燃气集团富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起,任延安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延安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毕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禹衡先生,汉族,陕西咸阳人,1972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 年 12 月至 2002 年 2 月,历任西安华商酒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会计,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仓库财务部会计、进出口业务经理、单证部经理,西安华融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处职员、财务处主管、副处长、副处长(主持工作)、副部长,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铜川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陕西燃气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2021 年 2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12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闫禹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栋先生,汉族,宁夏中宁人,1984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2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历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处副主管、经营管理处主管、经营管理处副处长、生产经营部副部长、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部长。2021 年 12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部长,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任生产经营部部长,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娜女士,汉族,山东宁津人,1984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就职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就职于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2 年 12 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1 年起,兼任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起,兼任陕西燃气集团科创基地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陕西燃气集团科创基地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郭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且在控股股东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任监事,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焕章先生,汉族,湖南益阳人,1964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审计师,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历任西北纺织工学院教师、西安工程科技学院管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2006 年 5 月至今,历任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学校审计处处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管理学院教师。现任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徐焕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海青先生,汉族,陕西西安人,1971 年 10 月出生,二级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日本德岛大学信息系统工学博士。1996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教授、硕导、金融系主任、副院长、博导。2016 年 11 月至今,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博导。现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博导。 胡海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振宇先生,汉族,陕西富平人,1969 年 10 月出生,金融学博士,研究员。199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历任韩城金融控股集团总经理、韩城大禹基金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兼)。2017 年 3 月至今,历任陕西德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西安外事学院创业学院研究员、雪松国际信托外部监事、西安市发改委外部专家、西咸新区发改与商务局外部专家。现任陕西德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西安外事学院创业学院研究员、雪松国际信托外部监事、西安市发改委外部专家、西咸新区发改与商务局外部专家。 杨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民先生,汉族,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197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6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历任陕西法言律师事务所(原陕西第二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9 年至今,任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 月至今,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杜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