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3-067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及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为 2,296.25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88人调整为 28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49.00 万股调整为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证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84 名激励对象 1,83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