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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服务流程再优化 助力经营主体轻装前行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

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车柯蒙)“企业涉税信息可以直接网上迁移,不用先注销再开办,体验很好。”近日,从安徽省广德县迁移到浙江省杭州市的杭州棕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戴启双表示。

戴启双告诉记者,日前,他带着新的营业执照来到安徽广德市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跨省迁移相关事宜时,税务人员告诉他公司跨省迁移业务可即时办理。随后,在税务人员的引导下,戴启双只用几分钟时间就填好了《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经审核确认,迁移信息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推送至浙江税务局。

经营主体迁移便利化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经营主体迁移便利化,2023年4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新流程,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住所变更登记后,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税务机关出具《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税务机关即时办结迁出手续,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将企业信息实时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同时,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接收到纳税人信息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主管税务科所分配、税(费)种认定并提醒纳税人在迁入地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鲁柏林介绍,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流程优化后,打通了跨省涉税信息断头路,办结时间从原来的5至10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便利。

值得一提的是,跨省税务迁移新流程实现了企业原有涉税信息全部承继、资格资质延续享受。

“以前企业跨省迁移,需要在迁出地办理税务注销,再到迁入地重新开办,原有的税收信息数据不承继,相当于在新的经营地‘重起炉灶’,让不少纳税人感到不便。”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赵旖旎表示,如今迁出企业在原经营地无需办理清税等涉税事项,并且在全国范围内,迁出企业原有的票种类别、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申报记录和纳税信用等级等信息能线上传递到新经营地的税务部门,使纳税人生产经营得到有序衔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推动经营主体跨省迁移税费服务便利化,让跨省迁移经营主体登记信息、资质、权益承继延续,能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据介绍,企业跨省迁移后,纳税人基础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办税人员实名采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出口退(免)税备案、已产生的纳税信用评价等信息全部予以保留。同时,纳税人迁移前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尚未弥补的亏损,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抵缴、弥补、抵扣。

“跨省迁移保留了企业原有的B级纳税信用级别、办税人员实名采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涉税信息,省去了企业重新申请或备案的麻烦。”近日,苏州守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马艳也体验到了跨省迁移税费服务带来的便利。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健表示,新流程的推行,促进了经营主体自由流动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税务部门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减流程、减环节、减资料上持续发力,推动更多的涉税事项从“能办”到“好办”升级,助力经营主体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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