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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3-00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等待期已经届满;公司授予57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8,672,000份股票期权以批量行权方式行权,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行权条件,公司本次注销其持有的共计32万份股票期权,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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