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额暂计人民币 800,596,700.00 元;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 03 民初 60 号,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就该案作出(2023)京 03民初 60 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董赢、柏光辉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董赢、柏光辉的复议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一、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由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判决。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董赢、柏光辉就上述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诉当事人 反诉原告一(本诉被告一) :董赢 反诉原告二(本诉被告二):柏光辉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反诉请求设计费增加损失、总投资额增加损失、项目迟滞导致的资金成本损失、项目迟滞导致的销售利润差损失及交易成本损失,暂合计人民币 8 亿元。 判令反诉被告返还反诉原告支付的相关人员工资和奖金共计 59.67 万元。 (三)反诉事由 董赢、柏光辉认为公司违约,导致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向法院提起反诉。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1,492.2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及反诉案件尚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和反诉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反诉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