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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2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珺(女)、邢智勇、陈晓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职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珺女士,汉族,陕西西安人,1980 年 12 月出生,法律硕士,拥有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经济师。200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事业编制处主任科员。审计部(政策法规部)部长、职工监事、黑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监事、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3 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2020 年 7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 2 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法律事务部部长,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张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任法律事务部部长,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邢智勇先生,汉族,山西洪洞人,1979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会计师。200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干事、专职监事,陕西省审计厅派出经贸处主任科员、金融审计处四级调研员。2020 年 3 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副部长。2020 年 7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2021年 6 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富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2 月起,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陕西燃气集团富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邢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任审计部副部长,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晓强先生,汉族,河南封丘人,1983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排夏乡党委委员、乡政府副乡长。200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陕西省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征研科副主任科员,宣教科副科长、科长等职。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副部长(副处长)。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  陈晓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任党委工作部部长,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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