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7 月 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对第六届监事会提前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产生,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韩宜辰先生、任军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3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资金较为紧张,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不超过三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 4.5%,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韩宜辰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有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心总监、监事,安徽旭合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宜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宜辰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韩宜辰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军利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徐州谷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电池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军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军利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任军利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