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304 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普通股股东人数 98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785,529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3267(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第 二 届 董 事会 非 独 立 董事的议案(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已回避表决。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沈诚、薛晓雯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