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 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霞利、姚金海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 历 附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 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 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附件: 陈霞利女士,1982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杭州软件公司职员;200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职员、销售管理部副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主任;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霞利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风华投资”间接持股 2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姚金海先生,198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月,任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外贸部职员;2016 年 1 月 2017 年 7 月,任浙江光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贸部职员;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职员;2020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员、监事。 姚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