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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3-04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会委员,其中顾瑜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员会委员,其中李水兰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卢光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会委员,其中潘明章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简历详见 2023 年 6 月 30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决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和林永春女士为公司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甘燕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甘燕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传真:0771-3211338  电子邮箱:nnblkj@baling.com.cn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淑英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陈淑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附件:  顾瑜,女,195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南宁汽车配件二厂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厂长、南宁八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获“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称号。自本公司成立起,一直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和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参股公司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和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以及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顾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1,440,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7%,其中顾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688,4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1%。杨竞忠先生将其持有公司 23.45%的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顾瑜女士行使,因此,顾瑜女士控制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合计 32.1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瑜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杨竞忠先生系配偶关系,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经宇先生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擅自使用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违规对外担保并隐瞒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在致使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于 2021 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已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且顾瑜女士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高管和董事长,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主营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独到的经营策略,对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时间内的稳定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其虽受到前述处罚未满三年,但不影响公司日后的规范运作。  刘汉桥,男,195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南宁汽车配件总厂总工办技师、八菱汽配技术中心高级技师、八菱散热器技术中心工程师及副主任。200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负责本公司生产工艺方面工作,曾任本公司第三届至第五届监事会主席,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时兼任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汉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通过参与公司第一期、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先生与持有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汉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经宇,男,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机械材料制造工程学院制造系统专业。曾任法雷奥温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博世汽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艺室主管。2009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经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9,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通过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0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杨经宇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杨竞忠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经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黄缘,女,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宁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缘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069,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73%。黄缘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缘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擅自使用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违规对外担保并隐瞒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在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季度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信息,致使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黄缘女士于 2021 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黄缘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且公司已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黄缘女士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时间内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虽受到前述处罚未满三年,但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影响公司日后的规范运作。  林永春,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会计专业,中级会计师,大专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在南宁汽车配件总厂从事会计工作;1996 年 5 月至 2004 年 9 月,在南宁八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曾任该公司财务副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2022 年 8 月 16 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总监;现同时兼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和 PT.BALINGTECHNOLOGY INDONESIA 的监事,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监事,以及参股公司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永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女士与持有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永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永春女士于 2022 年 10 月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甘燕霞,女,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 3 月加公司,从事项目相关工作。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甘燕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参与公司第一期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占第一期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0.17%和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甘燕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甘燕霞女士于 2017 年 3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淑英,1992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7 月,就职于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19 年 10 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法务。2021年 4 月 29 日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淑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淑英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淑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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