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量:次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条山集团”)及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云时代”)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条山集团及山西云时代提出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对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事项涉及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函,关联董事魏迎辉、高建忠、李晨光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本次交易是控股股东中条山集团对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推进落实,有利于解决公司与中条山集团在铜冶炼板块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收购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迎辉、高建忠、李晨光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辛茂荀 李英奎 王志林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