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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以及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顾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经宇先生、黄缘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永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林永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卢光伟        潘明章          李水兰                      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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