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二次监管工作函》的公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3-028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 年年度报告有 关事项的二次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 7 月 18 日晚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二次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久公司) 因涉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未决仲裁 案件,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永久公司因此计提预计负债 4111 万元,同时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中 1334 万元因仲裁事项被冻结。据此,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 生原因、发生金额、风险敞口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2023 年 7月 18 日,你公司提交披露回函公告,但回函中未回复未决仲裁 相关问题,公司称主要原因系未决仲裁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故暂缓 披露。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上市公司重大仲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影响重大,属于《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的应披露事项。年报显示,公司所涉仲裁金额合计达 596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归母净资产的比重达 10.20%,已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同时公司因永久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已计提预计负债,并有部分货币资金被冻结,相关仲裁可能导致公司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给公司造成较 大风险损失。此外,案件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存在多名仲裁申请主体, 即已存在较多知情人。综上所述,公司仲裁事项影响重大,且知情主体较多,暂缓披露的依据不足。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你公司严格落实本所《监管工作函》要求,尽快回复未决仲裁的相关问题,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工作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