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能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 146.81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1 元/股调整为 4.79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89)。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将由 30,002.8059 万股减少至 29,855.9899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2.805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9,855.9899 万元。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