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45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晓兵先生提议召开和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5.24 元/股调整为 15.0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 2023 年 7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5.04 元/股的价格授予 10 名激励对象 2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