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 阿拉丁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3-032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于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露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遵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披露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7)。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露《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3920 万股不得归属;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其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全部归属,共计 0.0294 万股。 以上两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4214 万股,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0.4214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相关激励对象在本次归属前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