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次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七月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实际和行业情况等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选聘,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监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 (三)外部董事、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薪酬原则 独立董事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予以确定。 外部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内部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确定薪酬,除董事长外,不再额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董监事行使法定职权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予以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不限于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奖金、股权激励等,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以上一年度发放的基本薪酬为基数发放本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确定薪酬,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上述各董监高从公司领取的年度薪酬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四条 薪酬标准 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一定金额的津贴作为报酬,津贴按月予以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24 万元(税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聘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五条 本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监事薪酬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监事会。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