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叶桂华女士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拟任人选具有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本次选任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的选任结果。 独立董事签名: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