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 湘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次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前,依据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经仔细研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通过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 张宏亮 魏先华 王定健 二○二三年七月十九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