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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丁- 阿拉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相关激励对象在本次归属前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0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四、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无正文)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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