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 2023-05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3-053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60 亿元担保总额度(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 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20 亿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龙瑞食品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莱阳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500 万元。公司与恒丰银行莱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饲料”)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莱阳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1,000 万元。公司与恒丰银行莱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与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临商银行潍坊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3,000 万元。公司与临商银行潍坊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与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以下简称“齐商银行潍坊安丘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4,000万元。公司与齐商银行潍坊安丘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安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黑龙江安达农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2,000 万元。公司与黑龙江安达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莱阳龙瑞食品有限公司 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持股 月 31 日 31 日 资产负被担保方 比例 营业 净利 资产 净资 营业 净利 资产 净资 债率 收入 润 总额 产 收入 润 总额 产莱阳龙瑞 -食品有限 73.2 30.39 % 23 11 8.56 5 .47 .95 % 公司 2 注:2022 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烟台龙大饲料有限公司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收购;饲料生产;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持股 月 31 日 月 31 日被担保方 负债 比例 营业 净利 资产总 净资 营业 净利 资产 净资 率 收入 润 额 产 收入 润 总额 产烟台龙大饲料有限 18.05 % 3.25 3 24 99 0.45 6.15 3.04 % 公司 注:2022 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收 购;牲畜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批发;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持股 月 31 日 月 31 日被担保方 负债 比例 营业 净利 资产总 净资 营业 净利 资产 净资 率 收入 润 额 产 收入 润 总额 产潍坊振祥食品有限 70% 公司 注:2022 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制品制造。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饲料原料销 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食品加 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 业设备制造);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 和危险货物)。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持股 月 31 日 月 31 日被担保方 负债 比例 营业 净利 资产总 净资 营业 净利 资产 净资 率 收入 润 额 产 收入 润 总额 产黑龙江龙 -大肉食品 1,280. % 2.39 44 28 9.99 8 1.37 86 %有限公司 48 注:2022 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莱阳龙瑞食品有限公司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二)烟台龙大饲料有限公司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三)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复利、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用、鉴定(评估)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黑龙江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产权转移登记发生的税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未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主要系为确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0.05亿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0.2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