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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混合型科创票据即将发行 精准引导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

本报记者 杨 洁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7月2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的要求,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交易商协会创新推出混合型科创票据,首批产品拟于近期发行。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表示,交易商协会推出混合型科创票据,在募集资金用途和债券条款设计上均实现股债联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填补债券市场混合型资金缺口,实现从债到股的光谱效应。

创“活”运作机制

满足企业股性资金需求

交易商协会自2022年5月份推出科创票据以来,截至目前,共支持144家企业发行科创票据398只,金额合计3418亿元。其中,三一集团、吉利控股、红豆集团、恒力集团等20家民营企业发行科创票据77只,金额合计525.2亿元,占比15.37%。惠及上百家具备科技创新称号、核心技术和竞争优势的企业,募集资金精准投向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战略新兴领域。

近期,交易商协会进一步推出混合型科创票据,重点解决科技型企业股性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条款设计引入更多债券市场投资人参与科技型企业成长。

在运作机制方面,混合型科创票据将匹配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所处阶段,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条款设计的股债混合性。结合不同阶段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差异及成长性,可灵活设置浮动利率、转股、担保等不同条款。例如,首批项目中四川发展、陕西投资、南京交通、合肥兴泰、宜宾发展等企业通过浮动利率挂钩发行人投资科技型企业成长收益,保障和丰富投资人收益来源;上海临港债券投资人在窗口期可将持有债券转换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未来收益转让给投资人;湖北路桥通过135项专利权质押,增强偿债保障措施。

受访的市场人士表示,首批混合型项目的尝试,有利于引导市场机构以股权投资思维与科技型企业共成长,加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并保障和丰富投资人收益来源。

本次首批混合型科创票据发行主体覆盖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四川等创新高地,以金融“活水”滋养区域科技型企业发展。上述市场人士表示,本次混合型科创票据的推出,以尊重市场规则和产业发展规律为前提,以资本纽带、股权纽带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围绕科技型企业不同成长周期的差异化需求,形成金融产业培育合力,强化金融助力区域创新发展。

尊重市场自主选择

激发各方参与热情

记者了解到,在新产品模式下,交易商协会仅提供发行结构条款基础框架,市场成员可结合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风险特征和具体需求自主设计。鼓励市场成员面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风险特征和具体需求,切实发挥投行作用,在基础条款之上,自主和灵活设计结构条款。同时,优化科技型企业信息披露要求,重点关注科技型企业未来成长,强化发行条款等关键信息披露。在注重条款合规性的基础上,强化市场服务质量、尊重市场自主选择,促进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首批混合型科创票据项目引起投资人广泛关注。境外投资人、保险资金、理财资金等各类市场主体均积极与发行人进行对接,该产品获得了投融资双方的认可和欢迎。

多家发行企业表示,新模式能够为其投资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解决科技型企业股性资金来源不足的难题,也能够通过结构设计让债券投资人分享科技型企业成长的红利。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家主承销商表示,混合型科创票据将切实满足科技型企业“股债联动”、混合型融资需求。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以创新性的方式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引导更多资金精准流向科技创新领域,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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