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正-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3-03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年 7 月 21 日停牌一天,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金正”变更为“金正大”,证券代码仍为“002470”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5%”变更为“10%”。 二、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公司名下的 5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因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的规定,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全部消除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3 年 4 月 23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3)第 020005 号)。2023年 7 月 12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20101 号)。 公司通过查询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解除冻结,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已消除。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该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警示并恢复交易,股票简称将由“ST 金正”变更为“金正大”,股票代码仍为“002470”。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