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之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通股(A 股)43,438,6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173,754,389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5,294,22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38,460,169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 2,171,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2,171,930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 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171,93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1.25%。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171,93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限售期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月) 合计 2,171,930 1.25% 2,171,930 - 注:截止 2023 年 7 月 12 日,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借出 股份数量为 144,900 股,将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前全部归还。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171,930 -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唯赛勃本次申请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应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唯赛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五/ 牡 良寺 秦 磊 杜惠东 国泰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