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 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78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以上 2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72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577,811,520 股为计算基数,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8,720 股,公司总股本由 577,811,520 股变更为 577,792,800 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7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若在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结束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将对上述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的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发生变化。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特此公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