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次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议案及其相关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拟向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广州市白云区乐嘉路 11 号办公楼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广之旅的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