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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 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现 金 红 利 0.147 元 ( 含 税 )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约以后年度。整原则一致。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7,878,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47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23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47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2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3楼  咨询联系人:任女士  咨询电话:020-38122705  传真电话:020-3812274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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