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9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339.2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29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 项目 合计 46,252.41 37,752.41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4,339.28 万 元 , 其 中 超 募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6,586.87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9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计划及必要性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9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承诺事项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0,97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0,97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安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