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家居装修装饰时尚门户网站
首页 >> 汽车行情

上海汽车排放(快看上海国六排放标准分两批次实施(附时间表))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4-05-20 浏览量:

特别声明:本文为新华网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新华号”账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华号的立场及观点。新华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日电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城市车辆、重型燃气车辆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称,自2020年7月1日起,在上海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快看!上海国六排放标准分两批次实施(附时间表)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通告称,为贯彻实施《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上海市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通告介绍,城市车辆是指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重型燃气车辆是指装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车辆。

通告指出,凡在本市销售和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城市车辆和重型燃气车辆,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规定,对未进行信息公开且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时间,以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通告还称,凡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转入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国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和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通告强调,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新华号 中新经纬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