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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eAPP下载(河北、广东、辽宁等第三批新高考省市2021年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汇总)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量:

okeAPP下载(河北、广东、辽宁等第三批新高考省市2021年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汇总)

新浪教育讯 近期,第三批加入高考改革的8省市相继公布“3+1+2”模式选考科目要求,截至8月23日,除福建之外的7省市已公布完毕。

河北

7月11日,河北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新高考3+1+2模式《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说明》,河北成为第三批高考改革地区中率先公布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省市。

河北选考科目要求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详细内容见以下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经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各普通高校已完成《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现予公布。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选考科目要求并立即组织属地普通高中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对学生和家长做好政策解读,科学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学校开展选科走班教学的基础条件保障,努力扩充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学校师资,确保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说明(3+1+2模式)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1日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说明

(3+1+2模式)

经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目前各普通高校已基本完成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形成《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以下简称《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院校及专业。本次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各院校具体招生专业以实际招生年份最终公布为准。

2.适用范围。《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高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科目模式的省份对学生提出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指:“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3.数据结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设置首选科目要求。高校各专业根据本校培养实际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要求,“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5.设置再选科目及要求。高校各专业根据实际从再选科目中选择1科、2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http://n2.sinaimg.cn/edu/0b45f934/20190712/PuTongGaoXiaoBenKeZhaoShengZhuanYeXuanKaoKeMuYaoQiu.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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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A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思想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历史”和“思想政治”2科方可报考;

B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思想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思想政治”2科或“历史”“思想政治”2科方可报考;

C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思想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考生首选科目中有“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思想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报考;

D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报考。

E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即可报考。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重庆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各普通高校已完成针对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模式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本次公布的《2021年拟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简称《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为学生在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时提供参考。2021年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2021年实际公布的为准。

二、适用范围。《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普通高校针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采用“3+1+2”选考科目模式的8省市对学生提出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指:“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以下简称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8省市考试机构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三、数据结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以本科招生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四、首选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对新生基础知识结构的要求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前置要求,“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五、再选科目及要求。高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对新生基础知识结构的要求从再选科目中提出选择1科、2科或“不提再选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不能同时再提1科或2科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示例:

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A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历史”和“政治”2科方可报考;

B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政治”2科或“历史”“政治”2科方可报考;

C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考生首选科目中有“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报考;

D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报考。

E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即可报考。

下载:

2021年拟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_本科

http://n2.sinaimg.cn/edu/0b45f934/20190823/ZhongQingbenke.pdf

2021年拟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_专科

http://n0.sinaimg.cn/edu/0b45f934/20190823/ZhongQingzhuanke.pdf

(复制以上链接到浏览器下载完整版)

广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精神,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将2021年拟在我省招生的省内外普通高校报送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8月20日

关于公布202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

一、本次公布内容为202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由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对学生学习要求自主确定。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类)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首选科目要求和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

四、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

“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五、再选科目要求包括选择1科、2科或“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选择1科的,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例如:A高校的生物科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要求选择“化学”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和“化学”2科再加上其他任意1科就可报考)。

选择2科的,有两种关系:一种为“或”的关系,即“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例如:B高校的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地理”或“化学”,考生首选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在“地理”或“化学”中选择1科再加上其他任意1科即可报考);另一种为“和”的关系,即“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例如:C高校的生物工程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化学”和“生物”,考生首选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2科方可报考)。

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例如:D高校的数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物理”加上再选科目中任意选择2科即可报考)。

六、高职高专院校提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的,按照高校要求执行;未提选考科目要求的,由高职高专院校在2021年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七、因高校院系及专业(类)调整等原因,具体的招生高校及招生专业(类)可能会有调整变化,2021年在广东招生高校及招生专业(类)以2021年公布的院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为准,我们会及时予以公告。

附件

2021年在粤招生本科高校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http://n1.sinaimg.cn/edu/0b45f934/20190823/BenKe.pdf

2021年在粤招生专科高校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http://n3.sinaimg.cn/edu/0b45f934/20190823/ZhuanKe.pdf

(复制以上链接到浏览器下载完整版)

辽宁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9号)精神,大力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在辽招生的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已完成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编报工作,并经教育部统一编制,现予以公布。

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登录辽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ln.gov.cn/)下载选考科目要求,并组织开展广泛宣传、选科指导等工作,同时,速通知区域内各高级中等学校下载。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学校开展选科走班教学的基础条件保障,努力扩充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师资,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

2021年拟在辽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http://f.sinaimg.cn/edu/0b45f934/20190823/111.xls

(复制以上链接到浏览器下载完整版)

辽宁省教育厅

2019年8月22日

湖北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精神,我办对2021年拟在湖北招生的省内外普通高校报送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数据来源。此次汇总整理公布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3+1+2”模式要求提出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后确定的。2021年在我省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以当年实际公布为准。

二、适用范围。此次公布的各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供高中学生选科时参考。“3+1+2”模式是指:“3”为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省级招生部门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提出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设置首选科目要求。高校本科专业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

“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高校将在物理、历史类别下统筹安排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四、设置再选科目要求。高校本科专业再选科目要求包括:选择1科、选择2科或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选择1科的,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两种:一种为考生选考其中1科即可报考;另一种为考生2科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示例: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五、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查询系统。为便于学生选科查询,我们提供了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查询系统。查询系统以地区、科目、学校分类展示。例如,点击“地区”标签页,可以省为单位选择查看属地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点击“科目”标签页,系统将为学生呈现所有包含该科目要求的院校,学生可从中选择某院校点击查看;点击“学校”标签页,可直接选择有关高校查看该校选考科目要求;学生还可通过搜索栏输入院校名称,查看该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同时,我们还提供了《2021年拟在鄂招生普通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汇总表》(高校对专科专业提出了选科要求的一并进行汇总),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下载查阅。

附件

2021年拟在鄂招生普通高校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查询系统

http://zsxx.e21.cn/xkkmcx/

2021年拟在鄂招生普通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汇总表

http://zsxx.e21.cn/xkkmcx/

(复制以上链接到浏览器查询)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江苏

刚刚,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江苏新高考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注意!

江苏高考新政策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为方便考生查询有关信息,省教育考试院专门开发了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查询系统(网址:https://pgbm.jseea.cn:1443/xk)。

考生可根据需要,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并可按高校所在省份、属性、专业(类)、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等对查询结果进行再次筛选。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说明(3+1+2模式)

招生院校及专业

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供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2021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和专业(类)以高考当年最终公布的为准。

高考模式

“3+1+2”模式是指:

“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

“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

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数据结构

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

高校各专业(类)根据本校培养实际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要求,

“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再选科目及要求

高校各专业根据实际从再选科目中选择1科、2科或“不提科目要求”。

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选择“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举个例子

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A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历史”和“政治”2科方可报考;

B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政治”2科或“历史”“政治”2科方可报考;

C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考生首选科目中有“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报考;

D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报考。

E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即可报考。

湖南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按照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模式要求,确定了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已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现予以集中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2021年拟来湘招生的普通高校共1706所,其中本科高校1093所。如有新增高校及招生专业,其选考科目要求另行公布。2021年拟在我省实际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以高考当年最终公布的为准。

二、此次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供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选科参考,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三、在湘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jyt.hunan.gov.cn/)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hneeb.cn/hnxxg/)进行公布。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网站下载,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各高中学校下载查阅。各市州、县市区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对高中学校选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学生合理选科;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学校开展选课走班教学的基础条件保障,努力扩充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学校师资,确保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

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

(3+1+2模式)

完整文件

2021年拟来湘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汇总表

http://n2.sinaimg.cn/edu/0b45f934/20190726/2021NianNiLaiXiangZhaoShengPuTongGaoXiaoZhaoShengZhuanYeXuanKaoKeMuYaoQiuHuiZongBiao.xlsx

(复制以上链接到浏览器下载完整版)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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