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量:次
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吴新明: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等工作。
陆卫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沿江沿海开发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业、统计调查、国有资产管理、税务、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管理、市域治理现代化、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机关事务管理、金融、保险、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经济体制改革、对接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联系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驻通金融分支机构。
潘建华:分管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商务、口岸、开发园区建设、外事、港澳事务、对台、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 分管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南通海关、南通海事局、南通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高 山:负责市公安局工作,分管司法、信访、仲裁工作。协助分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联系政法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联系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武警南通支队,南通市国家安全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
陈冬梅:分管社会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中医药管理、体育、民族宗教、地方志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广播电视台(南通广电传媒集团),市属高校。
联系市总工会、共青团南通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在通省属高校、省盐业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南通市烟草专卖局。
王 凯:分管科技、工业、信息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生态环境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科学技术协会,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国网南通供电公司、南通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南通市分公司、电信南通分公司、移动南通分公司、联通南通分公司、铁塔南通分公司。
童 剑: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和园林建设、城管、交通运输、港口、铁路、人防、防震、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空铁枢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协助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市铁路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
刘 洪:分管农业农村、民政、水利、河长制、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征兵、渔业生产及安全、对口支援协作合作、供销工作和“菜篮子”工程。
分管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驻通部队,南通市气象局、沿江农科所。
李 玲:主持启东市工作。
李建民(挂职):协助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和园林建设、城管、交通运输、港口、铁路、人防、防震、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空铁枢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
凌 屹: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做好财政、审计工作。协助分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联系市接待办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