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卷入前发审委委员韩建旻案 瑞凌股份“买票闯关”后业绩大变脸)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次
中国网财经1月9日讯(记者里豫 邓玉蕊)近日,从事逆变焊割设备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瑞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凌股份)被卷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韩建旻一案,回溯瑞凌股份上市前后的业绩可以发现,其收入利润存在大幅缩水的现象。
据了解,韩建旻犯受贿罪一案已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韩建旻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聘任,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三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期间,在审核拟上市公司的发行申请材料中,违反规定收受申请公司董事长或保荐机构人员的财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437871.78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瑞凌股份便是其中行贿公司之一。判决书显示:2010年9月,深圳市瑞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光在申请公司上市时,为保证顺利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将2万美元拿给券商高管曾某,让其帮忙送给发审委的委员,后曾某将2万美元送给韩建旻并让其帮忙。2010年12月29日,深圳市瑞凌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
回溯瑞凌股份上市前后两年的财报可以发现,其收入利润呈现出断崖式的变化。2008年-2010年,瑞凌股份的收入从2.46亿元增长至3.88亿元、6.16亿元,增长率高达36.60%和59.03%。利润表现更是令人惊讶,在此期间,瑞凌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24亿元、0.45亿元、0.88亿元,增长率高达46.67%、96.51%,直接翻倍增长。
但在上市次年,即2011年,收入利润的增长就出现断崖式下降。2011年瑞凌股份实现收入7.60亿元,同比2010年仅增加了23.24%,净利润为1.12亿元,增长率仅为27.62%。而到了2012年,这一数据则出现了负数。2012年,瑞凌股份营业收入相比上年下降了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25.96%。与上市前翻倍的增长幅度相比,上市后业绩出现了直接下降的现象。
目前针对公司董事长行贿一案,瑞凌股份暂未做出公告披露。法律界专业律师向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行贿罪相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具体犯罪认定和处罚,还需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事实、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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