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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玻璃(电子纱布商光远新材毛利率暴增申报创业板IPO:实控人昔日“公职下海”、认定准确性存疑)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

日前,玻纤制造商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远新材”)的创业板IPO申请已获深交所受理。

光远新材此次IPO计划发行不超过1.66亿股、募集26亿元,投向“年产7万吨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亿米高性能电子布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8000万米高性能超薄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作为一家电子级玻璃纤维制造商,光远新材的产品以电子纱和电子布为主。

受产品涨价带动,光远新材的业绩增长可谓“一鸣惊人”——2019年至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28亿元、8.66亿元、16.99亿元和3.84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2亿元、-0.07亿元、5.29亿元和0.61亿元。

如此业绩增势如何持续,显然是对光远新材成长性的重要考验,而与此同时也有诸多潜在问题困扰着光远新材的此次IPO。

一方面,光远新材在核心技术上对总经理宁祥春似乎具有较强依赖性,甚至直接关系到IPO前的融资对赌条款,而这一问题并未在招股书中得到充分诠释;另一方面,光远新材的实控人李志伟昔日的“下海兼职”经历或与有关法规存在冲突。

另据信风(ID:TradewWind01)调查发现,李志伟之父李广元虽然未在光远新材担任职务或直接持股,但是光远新材的成立、增资以及多个重大会议上皆有其身影,而光远新材最终未在信披中将李广元认定为实控人或存在显而易见的合理性争议。

偶发的业绩暴增

作为一家电子级玻璃纤维制造商,光远新材的产品以电子纱、电子布为主。

其中,电子纱经过织造可以形成电子布,进而被应用于覆铜板中,充当绝缘和增强材料。织造所用的电子纱越细,则电子布的厚度就越薄、档次越高,厚度也是决定电子布售价的重要因素。

光远新材在电子纱、电子布上采用垂直一体化模式,其中电子纱产品可以分为粗纱、细纱、超细纱和极细纱,该产品不仅包括自用生产电子布,还可对外出售。

其中,粗纱一直是光远新材的重要收入来源。2019年至2021年,粗纱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7亿元、1.28亿元和3.51亿元,占比为19.49%、15.40%和21.47%。

粗纱收入成倍增长受益于售价的上扬——2021年,1.30万元/吨的粗纱销售单价同比增幅已达71.58%。

与此同时,粗纱的成本反而进一步下降,2021年成本同比减少7.96%,涨价和成本下降直接让粗纱的2021年毛利率上升至49.33%,增长超过40个百分点。

粗纱只是涨价带动毛利率的冰山一角,光远新材的其他类电子纱在2021年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涨价,这也让光远新材同期的电子纱毛利率飙升至42.15%,较2020年上涨了35.6个百分点。

电子纱的价格大涨,也直接催动电子布的涨价。

在光远新材生产的厚布、薄布、超薄布和极薄布四种电子布中,2021年收入占比最高的薄布销售单价为0.54万元/千米,同比涨幅高达72.42%,而同期的成本仅增长了14.19%。

这将薄布2021年的毛利率拉升至53.07%,同比增长了超20个百分点。

正因如此,光远新材归母净利报告期内由亏转盈。从2019年的-0.42亿元跳增至2021年的5.29亿元。

但是这一增长趋势或具有不可持续性。今年以来,电子纱、电子布的价格已有所回落。

仍以粗纱、薄布为例,二者2022年一季度的平均价格分别为1.12万元/吨、0.44万元/千米,分别较2021年下跌14.30%、19.06%。

电子纱、电子布未来价格是否将出现大幅下滑,或许是光远新材业绩成长性的潜在威胁。

电子纱布商光远新材毛利率暴增申报创业板IPO:实控人昔日“公职下海”、认定准确性存疑

隐秘的高管依赖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在光远新材成立之初,其所经营的并非是当下的电子纱、电子布。

招股书显示,2011年成立之初,光远新材的公司工商曾用名是“林州光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产品包括光伏玻璃、减反膜、TCO 导电膜、低辐射玻璃等。

但随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前副总工程师宁祥春的加入,光远新材的经营范围发生了质的改变。

据安阳日报的报道,宁祥春在李志伟的邀请下于2013年3月加入了光远新材,短短五个月后,光远新材就在宁祥春的帮助下建成了一条年产3.6万吨玻纤生产线。

“这个项目不仅填补了河南省池窑拉丝空白,而且一举打破了欧美、日本等国外企业在这个项目高端领域的垄断,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现代交通、国防军工等高科技领域。”彼时安阳日报报道称。

从光远新材实控人李志伟与投资机构的对赌安排看,宁祥春对光远新材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据深创投基金与李志伟等人签署的对赌协议显示,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公司总经理宁祥春离职或不在公司实际工作,则其有权要求李志伟等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光远新材的股权。

电子纱布商光远新材毛利率暴增申报创业板IPO:实控人昔日“公职下海”、认定准确性存疑

这意味着,宁祥春的职务稳定性对光远新材及其实控人是否触发对赌回购条件尤为关键。

而为了留住宁祥春,光远新材采取了不少措施。

从宁祥春加入起,光远新材便对其进行股权激励。2013年3月,宁祥春以550万元的价格获得了光远新材5.5%的股权,其中的150万元来自宁祥春的自有资金,而剩余的400万则来自实控人李志伟所提供的借款。

上述借款无需宁祥春实际偿还,而按照服务期分期就可对相关债务实现了豁免,考虑到后来的增资等因素,截至递交招股书前,宁祥春仍然持有光远新材3.58%的股权。

不仅如此,宁祥春也是董监高中薪酬最高的高管,其2021年薪酬高达444.37万元,是董事长李志伟薪酬的14.17倍。

但在招股书中,光远新材并未对宁祥春的关键技术依赖以及可能触发的对赌回购风险进行充分披露,仅以核心人员流失风险一笔带过。

“由于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行业内企业对于人才的争夺较为激烈,公司面临着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光远新材称。

实控人认定存疑

持股结构上,李志伟通过直接和一致行动人李卫平(李志伟之姐)、林州凤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控制着光远新材66.97%的表决权。

但李志伟的过往经历以及最终实控人认定的准确性,都存在着一定争议。

李志伟创办光远新材并担任第一大股东、执行董事的时间点是2011年7月,但就在此时,李志伟还有另一个公职“身份”。

招股书显示,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李志伟一直在担任林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纪律检查员。

这意味着,在担任林州市纪检委的纪律检查员长达5年的时间里,李志伟几乎处在兼职创办光远新材的状态。

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不过深圳一位投行人士对信风(ID:TradeWind01)表示:“此类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一定违规,有可能停薪留职,这个还需要发行人披露更多的信息。”

“很早以前是可以停薪留职的,但是后来就不行了。而且停薪留职一般是去学习之类的,不会说停薪留职去经商,一般是不允许的。”一位北京的法律人士对信风(ID:TradeWind01)表示。

据2004年的《公务人员留职停薪办法》,适用此规定的停薪留职者参与企业经营的,不但需要经过批准,还需满足“配合国家重点科技、推展重要政策或重大建设”等缘由,并借调至“公民营事业机构、政府捐助经费达设立登记之财产总额50%以上之财团法人”等条件。

除李志伟昔日的“兼职创业”存疑外,其父李广元的身份认定问题,或许也是光远新材此次IPO的另一争议。

光远新材创立之初,李广元便出资40万元并以2%的持股比例坐镇第三大股东,递交招股书前,李广元对光远新材的间接持股比例为6.29%。

尽管持股比例较低,但似乎并未妨碍李广元对光远新材的“隐秘操盘”。

信风(ID:TradeWind01)调查发现,光远新材的多个重要会议上,均有李广元的身影,并且其名字排序始终排列在李志伟之前。

据光远新材官网信息显示,在该公司2022年上半年召开的工作总结大会上,并未担任任何职务的李广元以“集团董事长”的身份出席了该会议。

“7月10日,公司在多功能会议室召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集团董事长李广元,公司董事长李志伟、总经理宁祥春,总监以上领导、中层和主管级干部,以及各职能部门参加会议。董事长李志伟主持总结会议。”上述官网如此记载。

上述官网讯息还显示:“集团董事长李广元讲话中指出,在当前复杂国内外形势下,光远公司上半年工作取得较大进步,特别在团队凝聚力、品牌影响力、产品竞争力方面都有大的优势,下半年要继续加强全方位管理工作,紧紧以实现目标利润为中心开展好各项工作,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在沧海横流中显英雄本色,于风高浪急里做中流砥柱,为集团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不仅如此,李广元曾在2021年底接受出镜采访时表示:“2011年我们开始考察,我们的着眼点放到了世界中高端,怎么样从世界产品中找到一个产品走到世界的平台,所以我们从2011年开始用将近两年的时间考察了一个产品,那就是电子玻璃纤维。”

后来将李广元这一计划落地的主体,正是光远新材。

“这个车间也是我们转型升级光远新材的一个叫捻线车间,这个车间的设备都是引进德国的,世界最先进的设备,光这个车间引进的高端的人才就有三十多个,领班都是外面引进的,这个不但是装备水平先进,而且技术和整个管理都是代表世界先进水平。”李广元本人曾在光远新材车间中如此说到。

此外,在李志伟等人2021年6月与深创投基金就光远新材的股权回购对赌事宜签订《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时,李广元也是回购义务人之一。

种种迹象显示,李广元与光远新材的公司战略、企业发展、融资对赌等重大事宜均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其在招股书中并未被认定为实控人的合理性显然有待商榷。

实控人李志伟兼职创业、李广元身份认定等问题,或许都需要审核流程的推进来进一步揭开谜底。

电子纱布商光远新材毛利率暴增申报创业板IPO:实控人昔日“公职下海”、认定准确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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