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方法(民国36年汉口血案:凶手为什么用两根铁钉,钉进被害人的太阳穴?)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次
民国36年11月,汉口发生了一起传遍全国的大案,人称“双钉血案”。此案最骇人的地方,就是凶手的杀人手法,竟然是用两根铁钉,钉进了被害人的太阳穴。他这么做,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
当时在武汉做新闻采访的樊明,通过半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并且翻阅了部分审讯记录,整理了整个案件的过程。下面,我们就回顾一下这次血案,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答案。
当年11月3日,下午三点半,在汉口二道棚子附近的一条路上,出现了一辆人力车。车子停在路边,后面跟着的两个人,一人穿西装,一人穿中山装,他们把车上躺着的一个人抬了下来,放在路边。等人力车离开之后,两人又抬着那人扔到了路边的水田里。
当时在附近干活的农民发现之后,觉得有问题,立刻大喊大叫地跑了过来。穿中山装的人立刻逃跑了,穿西服的那人却因为脚陷入了水田之中,难以动弹,被赶来的农民团团围住了。但是,他却毫不在意地说:“你们发财的机会到了,要多少钱我可以给多少钱!”
群众此时检查那个被抛入水田的人,发现其左右太阳穴各被钉入了一枚铁钉,已经死亡,便明白这是一桩杀人案。于是,大家立刻抓住这个穿西装的男子,送到了当地的警察分局。当时,警察从他身上搜出一把小刀、一根3寸长铁钉,另有怀表、现金和支票。通过简单审讯,得知此人正是主犯,名叫刘佑方,逃走之人名叫杜国正,系杀人从犯,第二天上午被逮捕。
看到这里,就已经有了不合情理之处:双侧太阳穴都钉入铁钉,证明此案是故意害人性命,凶手应该提前有过准备。那么,为什么要选择大白天抛尸路边,而且周围还有不少农民,并非偏僻之地?
我们先来看看凶手和受害者的情况吧。
刘佑方,当年27岁,是富商刘宜生的儿子。刘家经营着武汉著名的中药老店,设有几家分店,在其他商业领域也有涉足,是武汉非常有影响力的家族。刘佑方从小娇生惯养,曾在武昌、重庆读书,还上了一年复旦大学。后来回到武汉,在自家的宜丰银号工作,对外自称经理。
但是,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刘佑方不仅经常出入风月场所,还因为耍钱欠了很多外债。其父亲刘宜生见儿子如此不争气,便将其解职,并断绝了经济上的接济。刘宜生的目的,是让儿子体会一下没有钱的生活,希望他能明白赚钱不易,改掉身上的坏毛病。
但是,大手大脚生活惯了,刘佑方很难改变的。就算不出去折腾,家中还有一妻一妾,平日里也开销甚大,没钱的日子根本熬不下去。于是,在当年4月,刘佑方想办法筹集了一些资金,开设了万兴企业公司,自任经理,并找来小学同学杜国正帮忙管账。
由此可见,刘佑方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外出上学多年,父亲极少管束,自然变得胆大妄为。一旦没有了父亲的经济支持,过不上那种骄奢淫逸的生活,必然要想办法弄钱才行。
受害者名叫汪邵伯,当年36岁,老家安徽。他的父亲是中纺公司武汉办事处的职员,所以一家人常住武汉。汪邵伯小学毕业后,就进入鼎新纱号当学徒,三年后入纱帮当经纪人,此后又在叔叔的纱号中当经理。
汪邵伯经常到和棉纱交易有关的地方办事,因为为人忠厚老实,深受相关人员的信任。汪邵伯经常去的地方,有一个汉口纱业市场。这座楼房虽然不大,但每天都很热闹,楼上楼下,连外面的马路上都有很多人。来这里的主要都是纱商,谈生意、做交易。
这里面的交易,并不需要实实在在的棉纱。因为当时纱厂出售棉纱,一般都是先开出提货单,上面没有户名和提货时间。于是,提货单就成了某种可流通的“货币”。来纱业市场做生意的人,实际上就是转手倒卖这种提货单,因为各种市场原因,棉纱有涨有跌,买进卖出提货单,也就有利可图了。
另外,来纱业市场进行交易的人,也许只有一个空壳公司,只要手里有资本或者有提货单,就有机会赚钱。刘佑方正是开设了这样一家公司,想以小博大,在棉纱市场赚钱。
好好地做生意,怎么又扯出命案了呢?
根据刘佑方的说法,还是因为他缺钱。虽然父亲不再给他钱,但刘佑方大手大脚的习惯没有改变,各种吃喝玩乐,欠了很多外债。本想靠倒卖棉纱提货单赚些钱,但自己资本太少,小打小闹赚不了钱。
于是,刘佑方想到了谋财害命。他本来的目标是一个名叫熊子明的纱商,准备邀请其到自己家做客,伺机抢劫财物。但是熊子明为人谨慎,没有上钩。后来,刘佑方又仔细筹划,把目标定在了汪邵伯身上。
11月3日上午10点,刘佑方和杜国正租了一辆小轿车,来到了纱业公会。他们找到汪邵伯,告诉他自己手上有大量棉纱准备出售(其实刘佑方根本没有),希望汪邵伯帮忙交易。汪邵伯信以为真,于是在纱业市场转了一圈,谈妥了生意。
汪邵伯告诉刘佑方,对方是敏记新纱号,出价5.49亿(法币),其中慎裕钱庄3.95亿,新德钱庄1.54亿。因为十分信任汪邵伯,对方已经开出了两张支票,现在只要刘佑方把棉纱提货单交给汪邵伯,就能直接拿到支票。
于是,刘佑方邀请汪邵伯到自己家中做客,取回提货单。
当天中午11点多,刘佑方、汪邵伯和杜国正三人,一起乘车离开纱业公会,先来到了慎裕钱庄。此时,刘佑方让杜国正先回家准备饭菜,自己则带着汪邵伯走进了钱庄。
两人拿出支票,让钱庄伙计先“照票”。所谓“照票”,指的是钱庄检查支票的真假,确定能否兑现。如果确定支票是真的,还可以要求钱庄在骑缝处盖章,保证将来这张支票一定能兑现。经过钱庄“照票”,确定汪邵伯手中的这张支票是真的,刘佑方也就放心了。
之后,两人就来到了刘佑方的家中。汪邵伯跟着刘佑方来到了地下室,这里光线暗淡,是刘佑方公司“办公”的地方,里面只摆了一张写字桌和两张旧藤椅,还有一张床铺,杜国正偶尔睡在这里。
汪邵伯还没有觉察到危险,于是坐在藤椅上,等待刘佑方把棉纱提货单拿给他。结果,刘佑方掏出了手枪,杜国正也走了进来,把汪邵伯直接捆了起来,然后用蘸过柯罗方(麻醉药品)的棉布捂住其口鼻。很快,汪邵伯就昏迷了过去。
紧接着,刘佑方把汪邵伯身上两张支票都掏出来,然后用两根3寸长的钉子,钉进了汪邵伯的左右太阳穴。杀死汪邵伯之后,刘佑方立刻找到家中的包车夫杨行正,对他说:“杜先生的同学病了,你用车把他拉回家去。”说完,他们把汪邵伯抬上车,身上盖了一床被子,拉到了球场街上智中学附近。
他们把汪邵伯抬了下来,刘佑方让车夫杨行正先回家。此时,刘佑方担心汪邵伯没死,又一次使用了柯罗方。之后,他们叫了一辆人力车,把汪邵伯的尸体放在车上,一直拉到二道棚子,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始的场景。
这整个过程,有没有疑点呢?
首先,据刘佑方和杜国正后来说,麻醉药品柯罗方,是他们提前伪造证件,说是武昌文华中学要做化学实验,才到交通路科学仪器馆购买的。一共买了4两,分成两次全部用完了。
另外,他们还准备了两支日本94式手枪,子弹62发。是刘佑方通过上智中学体育教员陈邦珍介绍,从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球场所所长俞英年初购买的,第一支花了120万元,第二支花了115万元,两支手枪案发后都被警察搜了出来。
这意味着什么?刘佑方为了谋财害命,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提前购买了枪支和麻醉药品,又租了汽车,按照常理说,必然应该想到如何处理尸体。然而,实际情况是,刘佑方没有等到夜深人静时再转移尸体,也没有使用汽车,而是大白天找人力车转运,并且中途换了一辆车,最后抛尸的地方,还有不少农民在附近劳作,像是慌乱之中毫无准备一样。
另一个问题就是,刘佑方为什么非要用钉子杀人呢?他可以选择用枪,可以选择用刀,若是担心有血迹,也可以选择勒死或者捂死——在两侧太阳穴钉钉子,一般人下不了手,而且也根本达不到隐藏伤痕的目的,那些农民不就是一眼看到了太阳穴上的钉子吗?
但很明显,刘佑方提前就想好了用钉子杀人,被抓时身上还搜出了一根3寸长的钉子呢,他到底怎么想的?
被抓捕后,刘佑方辩称,自己和汪邵伯有矛盾,当天是因为两人打架,刘佑方用大酒瓶将其打晕,以为其死亡,才准备抛尸,钉子是抛尸途中钉进去的。当然,刘佑方这么说是为了逃避罪责,面对警方的证据,他的谎言不攻自破。
但是,警方问为何准备多枚铁钉,以及相关问题时,刘佑方总是低头不语。
不管怎样,此案影响巨大,虽然刘家想要打点关系,免除一死,但最终刘佑方还是被判处死刑,杜国正则判处无期徒刑。执行死刑时,刘佑方先是后背中了一枪,趴在地上浑身抖动,没死。行刑士兵又补了一枪,还没死。监刑长掏出驳壳枪连打四枪,行刑士兵又补了一枪,才确定刘佑方死亡。
刘佑方一死,上面提到的疑点就再也无法解开了。刘佑方为什么在抛尸的时候显得手忙脚乱、毫无准备呢?也许,他本来就没有做详细的计划,只想着弄到钱之后把尸体往荒郊野地一扔就行,根本没想那么多。
至于为啥要使用铁钉,个人猜测,首先是害怕用刀枪杀人,流血很多,不方便转运。另外,也可能是受到了戏剧故事中古代用钉子杀人的影响,“模仿”作案。最后一点,民国时期很多人依然相信五行相克,刘佑方使用铁钉,是否有这方面的原因?笔者在这方面了解不多,希望有高人能分析一下。
最后,刘佑方虽然罪有应得,但刘家也应该反思一下,若不是他们从小溺爱,不去管教,怎么会培养出这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