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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面对股市谣言等不确定信息 相关方需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

每经特约评论员 蒋光祥

国内资本市场“谣言第一案”近日见诸报端。该案件起始于去年8月的某个交易日,浙江集采生长激素的传闻突袭股市,A股相关概念龙头——长春高新(SZ000661,股价162.14元,市值656.2亿元)股价快速下跌,在一个月内跌去27%,市值蒸发250亿元,包括机构与散户在内的众多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

事件发生后,虽然当事人很快删除了公众号文章,但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展开了迅速调查,并揭露了谣言传播的过程,迅速引爆舆论,投资者普遍对造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愤怒,尤其是挨了“闷头一棒”的散户苦不堪言,也唤起了有其他类似上市公司股价被谣言带崩的惨痛经历股民的共鸣。随后上海某律师公开征集受害者授权,向造谣者发起索赔,截至目前已有200多位投资者发出委托材料,人均索赔金额在15万元左右,剩余投资者不少也已表达维权诉求。今年4月17日,该案正式在南京开庭审理。

应当说,自多年前的“绿大地”案开始,包括民间大V,专职律师在内的不少人,通过召集被“坑”的中小散户来发起相关民事诉讼集体维权,多有获胜先例。但被告除发行人之外,多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券商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原因多为相关公开披露信息造假。恰恰也反映出这些公开信息的制作与出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事后可查。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内容造假,因之受损的散户去维权的难度相对来说也算可控。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上除了上市公司通过正式信息披露渠道主动披露的信息之外,还存在着一些未经证实的非官方信息,也就是坊间的公司传闻。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种媒介平台的不断迭代,过往的论坛、股吧、博客、微博已经进化为微信群、直播、短视频等,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谣言的传播也同样得到便利,恶意为之的隐蔽性更强,溯源的难度更大。这就使得包括机构在内的很多A股投资者动辄吃哑巴亏。从这个角度去看,浙江集采生长激素传闻一案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实事求是地说,与机构投资者相比,A股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往往更加关注能够带来短期收益的“消息”,因而更容易被相关“噪声”影响。股价因消息、传闻“暴跌”或“暴涨”的后果就是市场信息环境混沌,散户投资决策体系紊乱。而散户又大多缺乏做空与对冲的手段,因而往往会被负面传闻伤到体无完肤。但需要指出的是,消息本身是股市起伏背后的众多逻辑之一,哪怕是异常成熟的资本市场也是如此。出于多种原因,股市谣言作为信息的一种形式,还是会被大量生产出来,这些真假难辨的信息通过各种机制作用于股市参与者,引起股价过度波动,有人受损的同时,也有人获益。对于这些消息,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屏蔽,但对其带来的消极影响,断然不能听之任之。参考国外资本市场,也大多为了克服股市谣言的消极影响,制定了严苛的法规进行监管。并且这种严格,并不因信息源难以确定、手段的非正式而松懈。一句话归总,对于没有事实根据的虚假信息,无论是单纯的传播还是另有所图,都要作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准备。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提高自身的信息披露质量,与中小投资者及时有效沟通,以减少不实传闻对散户和公司的危害。而信息披露质量高的公司,显然会把不实传闻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尽管受传闻的影响较小,但独善其身格局太小,也应考虑采取适当手段及时发声,这无疑也是一种关键时点更为有效的投资者教育,自然会在散户当中赢得口碑。当然,目前更为人们关注的便是“谣言第一案”的判例,不出意外这也将是散户依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投资者可以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索赔的首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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