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局(上海金融法院与十家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共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次
金融风险的集聚早期一般都有迹可循,比如伴随着投诉快速增加、诉讼增多、违约增加等。但相关数据往往分散在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基础设施等部门,如果能把这些数据整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就能尽早识别并防范风险
2023年3月2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下称《协同机制》),并召开首次协同会议。
发布会上,上海金融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共同签署了《协同机制》。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介绍称,《协同机制》由上海金融法院发起,联合上海市承担行政监管、自律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推出的一项制度成果,是充分融合上海金融审判专业优势与金融要素市场集聚优势,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创新实践。
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将联合十家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就与诉讼相关的金融风险防控问题交换意见、协调处置,打造一系列常态化协同工作板块,合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服务金融高水平发展,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据悉,机制采用开放加入制度,其它承担金融行政监管、自律管理职能的机构,自愿遵守本机制规则的,均可申请成为本机制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