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家居装修装饰时尚门户网站
首页 >> 股票基金

林奇被投毒(“游族网络原董事长遭投毒去世事件”后续:三名子女继承的“三体宇宙”部分股权被冻结)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

近日,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体宇宙”)新增多项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三体宇宙公司股东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关联案件涉及宁波招财腾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林小溪、林芮璟、林漓的其他执行,冻结股权数额为100万元,执行案号为(2022)法执沪01执字第1043号。


据悉,林小溪、林芮璟、林漓为上市公司“游族网络”原董事长林奇子女。2020年,身家68亿的林奇因遭投毒不幸去世,年仅39岁。林奇直接或间接持有三体宇宙 65.69% 的股权,是三体宇宙的最终受益人。


企查查APP显示,三体宇宙成立于2018年,目前法定代表人为唐勇,注册资本为2105.2632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所属行业为文化艺术业。


法治网研究院了解到,随着科幻小说《三体》在全球大热起来,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取得11项三体IP相关的作品著作权。此外,该公司已申请注册三体宇宙相关商标295项,其中234项已注册成功。


冻结股东股权,会对公司及股东个人产生什么影响?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宝成分析,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的人身及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与一般的财产权相比,股权具有人身、财产双重属性。股权冻结是人民法院的一种财产保全强制措施,目的在于防止股权被转移及分红等财产收益被提取,在该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及其人身属性方面的表决、决策等权利行使。但是,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股东仍未履行判令义务,股权被拍卖强制转移后,其股东身份则不复存在。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


董宝成说,根据这个规定,股权被冻结不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但对公司信用、股权流转、履约能力、融资信用、市场规划、公司治理、发展规划、收益期待等有间接影响。


林奇去世后,实际退出了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及股东行列,股权被三名未成年子女继承。


2021年1月11日,游族网络发布实控人将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林奇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亿股(其中含高管锁定股1.64亿股),无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所持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3.99%。继承林奇的股份后,三名子女各自持有股份约为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合计2.1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


企查查信息还显示,在另一起案号为(2022)沪01执1031号的案件中,宁波招财腾飞投资已申请对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强制执行2.6亿元。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子女继承股权后,一并继承被继承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就是说,继承人在所继承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偿还义务。


梁雅丽认为,继承人可以用对外、对内股权转让后得到的资金偿还债务,也可用自有资金偿还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剩余债务,继承人没有偿还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以股东身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游族网络原董事长遭投毒去世事件”后续:三名子女继承的“三体宇宙”部分股权被冻结

- END -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沈若水

声明|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争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监制|余瀛波

编辑|李兆娣

【版权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法治网微信公众号。

“游族网络原董事长遭投毒去世事件”后续:三名子女继承的“三体宇宙”部分股权被冻结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