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采购(山西晋中积极稳步推进区域框架协议采购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次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财政厅《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晋财购[2022]3号)中明确了集中采购目录内实行区域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和限额。
晋中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内原实行协议(定点)采购的品目将陆续到期,为保证原协议(定点)采购品目向区域框架协议采购的顺利转变和无缝对接,我市陆续启动集中采购目录内实行区域框架协议采购品目的征集工作。首先摸清底数,收集市县两级原实行协议(定点)采购的具体品目和到期时间;二是组织综合分析排队制定征集计划,市县两级联合对将要实行区域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进行综合排队,对大部分市县即将到期的协议(定点)采购品目及时展开征集工作,其他品目按计划逐步展开。三是市财政局指导督促市政府采购中心牵头,联合各县(市、区)财政局、采购中心开展部分品目的征集工作。目前已对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两个品目联合进行了市场调研,组织了对采购需求标准的意见征求,采购方案初稿已基本制定完成。
下一步在采购方案审核通过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及时开展第一阶段的征集工作,征集完成后入围供应商将全部进入山西省电子卖场,市县两级所有采购人与供应商实行电子化交易,交易公开公平、便捷高效,将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晋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