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完毕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仲裁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479.0244 万元,支付质量保证金 58.62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应收账款原值为537.6444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410.3068万元,其中:预计对公司2019年利润无重大影响,将减少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3万元;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公司与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鑫源”)因采购合同纠纷于2017年8月29日在临沂仲裁委员会开庭进行仲裁,并于2017年10月收到临沂仲裁委员会签发的《裁决书》,裁决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工程款479.0244万元、质量保证金58.62万元、律师费7万元、差旅费497.5元,并承担仲裁费32586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2017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17-04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公告》(临2017-065)。
鉴于德信鑫源长期亏损且资金严重不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山东蒙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7年9月4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德信鑫源重整一案,指定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德信鑫源管理人。
根据2018年6月24日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2019年12月5日德信鑫源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债权受偿额的修正说明》,公司债权受偿额确认为1,273,376.296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德信鑫源支付的全部债权受偿额1,273,376.30元,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件应收账款原值为537.6444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410.3068万元,其中:预计对公司2019年利润无重大影响,将减少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3万元;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