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州日报(卖150碗熟肉被指“三无”赔五万,小商户如何避免“职业打假”)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次
记者 袁野 实习生 姜云琴 刘齐燕 马晓洁
近日,重庆忠县的王女士一家卖出150碗熟肉,之后买方邵某以“三无产品”为由将她们一家起诉,法院二审判决其退还货款并给予邵某10倍赔偿。共计金额五万元。连日来,此事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目前,王女士称,她遇到了职业打假人,会继续向法院申诉,而邵某则称,自己是懂法律的消费者,并表示要捐出判赔款项。
对此,相关法律人士认为,作为小商户和小作坊,要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避免“职业打假”。
销售方担心打假者还会盯上更多创业者
重庆王女士告诉记者,邵某在购买150碗熟肉之前,是先购买了3碗熟肉,邵某是见到这3碗熟肉没有贴标签,才又购买了150碗然后起诉她,邵某目的不纯。
邵某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自己并不是职业打假人,而只是一个懂法的消费者。邵某说,他在2021年对小超市、小卖部的19次起诉,只成功拿到赔偿款1万余元,除去维权成本没赚多少钱,目前他也正式向法院提交了王女士名誉侵权起诉书。
邵某还说,他是直接下单了150份熟肉。
之所以在发现这150碗熟肉没有标签后,没有向监管部门投诉,反而直接起诉,邵某解释:“我之前了解过有关她的案例,了解她的为人。”据邵某介绍,2019年王女士在重庆市梁平区高速服务站售卖30罐三无晒酱,被其他消费者立案索赔过,索赔标的18000元。
对于邵某的这种说法,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服务区那个销售员的案子,确实是他们的工作失误,没用标注生产日期,那个销售员赔了5000元,她自己也赔偿了5000元。
王女士表示,粉蒸肉的案子开庭之前,邵某的律师建议她私了,但她拒绝了。她认为之前私了过一次,打假者除了她,还会盯上更多创业者,她不甘心。
销售方准备继续申诉
4月25日,邵某又称,王女士名下有四家企业,背后还有一个微商团队,每天销售数百单产品,而网售食品必须标签标识齐全,否则无法溯源。
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王女士名下关联了重庆毛妈妈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忠县还元甲修脚店以及忠县毛妈妈酱菜加工经营部,一共四家公司,其中后面两家公司已经注销。
面对邵某的质疑,王女士表示,她们一直用的是小作坊证,没有加工厂,也没有销售团队。王女士说,她返乡创业是想把生意做大,确实有过一个会员群,以预存方式获得优惠资格,相互之间并无经销、代理合同,没有像正规的代理或者加盟一样约定,必须购买多少货或者提供多少利润,相互之间没有组织关系。
据了解,《忠州日报》曾发表文章《“毛妈妈”的老味道这样飘出了山》,对“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的发展情况进行过报道。报道称, “毛妈妈”传统产品2019年的年产量达30吨,年销售10余吨50余万元,利润25万余元,其中电商上行销售额35万余元。通过务工、收购农产品等方式,还带动了20余个贫困户脱贫致富。
目前,邵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王女士可以依法申诉甚至反诉,但他也绝不妥协。王女士则表示,她的底线是退还4500元货款的一半,不接受额外赔偿,目前她正在准备申诉。
食品包装上没有相关标识,依法该罚
此前,法院认定,王女士卖给邵某的食品的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依据关于散装食品在包装上标识相关信息的强制性规定,案涉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此外,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王女士应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对此,有网友认为邵某是在知假买假,以营利为目的来打假不可取,法律也不该支持。也有网友认为,王女士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她所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就不会被打假人盯上。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赵光绪律师认为,重庆这位商户的遭遇值得同情,比如,她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小作坊,利润不高,让她赔偿五万元,付出的代价比较大。
“但从法律角度上讲,就是她家生产的产品确实在包装上没有标明各种规定的信息,确实是属于‘三无产品’。”赵光绪律师说,“法院的判决,是基于她存在的这些问题,对她进行相应的处罚,而这个处罚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职业打假人如果是牟利要挟商家,涉嫌敲诈勒索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赵光绪律师认为,打假人并不是国家认定的正规职业,是在社会发展中,自发产生的。“首先,要把职业打假人和正常的消费者区分开。”赵光绪律师说,如果职业打假人不是出于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揭发某些企业的黑幕,这样是没问题的,也会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
“但有的打假人是以此为职业,以此为生计。如果以营利为目的,那么,这些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就需要慎重对待。”赵光绪说,这也是部分职业打假人在打官司过程中要求惩罚性赔偿,之后被法院驳回或者败诉的原因。“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并不是消费者。”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过有关职业打假人的回复意见,意见中称,职业打假人自出现以来,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鼓励百姓运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打假,打击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
“但有些职业打假人,通过打官司来要挟商家,甚至有的通过不法手段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产生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赵光绪律师说,这种所谓的职业打假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小商户如何避免“职业打假”?
类似的小作坊商户在网上售卖自制熟食存在哪些可能违法违规的风险呢?
“法律不会认为你是小作坊、小商户,小本经营,当你出现违法时就不处罚你。”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明璐律师建议,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像类似的小作坊商户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必须要提升法律意识。
“民间小作坊在制作和销售食品时需要销售以及食品经营的许可证。”董明璐律师说,法律设置的初衷并没有区分卖家是生产食品的大企业还是普通的小作坊。“没有办理销售许可等证件就销售食品、药品,法律上都是严禁的。”
“像是街边有些小门头或者是个体经营者售卖食品,他们也是要悬挂食品生产或者是经营许可证的。”董明璐说,有些时候消费者在街边购买一些食物时可能并不在意这些。“但如果有消费者在意,那么也会产生一些投诉,所以个体经营者还是要把相关证件和手续办齐,这样对自己和消费者都好。”
“像类似的食品小作坊和小商户,想要规避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建议还是将相关手续走齐,办理好相关证件,所售的产品上标明好法律规定的信息,日常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董明璐律师说,如果遭遇到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打假,面对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坚决不妥协,可以保留好证据,诉诸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