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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龙(央行提出三年发展规划 金融科技未来已来|互联网金融)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

央行提出三年发展规划 金融科技未来已来|互联网金融

文/《清华金融评论》编辑杨慕铭、高级编辑王晔君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新浮出水面的三年发展规划,让金融科技未来已来。在本规划正式发布前,《清华金融评论》2019年5月刊也专门用“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的主题讨论金融和科技共生共荣的未来,为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人民银行22日宣布,已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并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

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提出到2021年,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具体来看,《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要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为此,《规划》明确,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在《清华金融评论》撰文表示,正确审视金融科技的发展和作用,引导“科技向善”,也是金融监管部门在科技爆炸之时工作的当务之急。她认为,“应对挑战需要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造监管科技的生态圈和金融科技发展生态圈。”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也曾撰文表示,当前,“无科技、不金融”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加速深化,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长期的金融活动实践表明,积极发展监管科技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符合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发展监管科技的重大机遇和挑战,应坚持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需求引领与科技驱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做好研究、规划、应用、治理四方面的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2019年5月《清华金融评论》撰文表示,金融科技成为金融创新与发展的核心动力,是金融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并推动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定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指导协调金融科技应用”是中国人民银行重要职责,要按照“守正、安全、普惠、开放”原则,加强金融科技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规范引导,不断提升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推动金融科技成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力量。

时任度小满金融副总裁张旭阳曾在《清华金融评论》2019年5月刊撰文表示,“运用科技手段搭建信息桥梁,为金融有效供给提供了改革的动力和路径,催生了新的金融业态。在识别、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科技同样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迅猛发展的科技为金融供给侧改革创造了新的契机。”建议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鼓励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同时加强标准化建设,主动作为,在认识、政策、标准等方面多管齐下,推动加强金融科技发展,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

此外,《规划》强调,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规划》的发布说明金融科技的发展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愈加严峻,亟需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运行效率。通过加大金融科技研发力度,有助于提升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和覆盖面,健全金融科技监管体系等手段,为金融体系高效运转提供新动能。

“此次《规划》的发布将利好金融行业科技能力的整体变革,尤其是帮助一些势力不强的中小金融机构实现‘三升两降’的价值提升。”金融壹账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科技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效率、提升收入、提升服务质量,降低风险、降低成本。尤其是对于一些势力比较薄弱的中小金融机构来说,科技创新的能力不足,人才技术发展有限,让其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丧失很多的机会。以中小银行的数据治理为例,目前中小银行的数据治理基本处于萌芽期,内部数据缺失及外部数据质量低给中小银行后续的数据整合及处理带来了很大的难题。《规划》的发布为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指明了方向,可以通过外部赋能,合理借助科技力量切实解决中小金融机构遇到的难题,可以让科技发挥最大的价值,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让用户受益。

天风证券指出,本次是央行层面首次针对金融科技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继年初习近平主席提出金融供给侧改革以来,金融科技作为金融供给侧改革落地的重要支持受重视度不断提升,顶层部署逐渐加快。2017年5月央行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至今年3月首次有公开会议报道,8月即出台金融科技首部发展规划。本次的文件将作为里程碑,为金融科技中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金融科技迎来加速发展机遇。

金融科技的发展离不开监管科技

李伟指出,“积极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顶层设计,制定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框架,明确监管基本规则目录,重点在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管理、服务渠道、信息保护、技术应用等领域加快制定监管规则并适时发布实施,完善创新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良性政策环境。”“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建立大数据分析校验平台,强化支付受理终端安全管理;探索应用分布式架构,实现网络支付高效监管;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加强票据交易实时监控;建立移动金融风险监控平台,提升风险监测防控能力。”

他还指出,合理利用金融科技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一是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应用生物识别技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三是基于支付标记化技术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四是运用API技术增强金融服务渗透能力,五是借助可信执行环境(TEE)技术优化金融服务受理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撰文指出,“全球金融业务经历了电子信息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智能金融等各个阶段,未来监管科技将成为金融技术创新和制度变革的高级形态。”他指出,未来我国监管科技发展的五大重点领域包括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监管科技与合规科技的综合应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在反欺诈方面的应用以及区块链和智能合约。

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蒋东兴与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系统规划处处长张涛联合撰文表示,监管科技是新兴技术带来的颠覆式创新延伸到监管方的结果,其本质是金融监管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即利用技术手段在监管机构与被监管机构之间搭建一座“适用监管规范、符合监管要求”的桥梁。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分析员刘嘉龙和徐稼轩联合撰文表示,“监管科技是从金融科技领域中扩展出来的细分行业。监管科技的一个层面是监管机构利用新技术提升监管水平和效率,更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另一个层面是金融机构利用新技术降低合规管理的成本,保护创新动力,提升风险管理的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指出,有必要引入法律不完备理论作为金融科技风险观察评价及监管规则设计的分析框架,对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金融科技风险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系统的梳理,探索不完备法律背景下的金融科技风险监管的制度完善路径。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赵大伟表示,监管科技开始逐渐受到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青睐,“以科技改善监管、以科技应对风险”逐渐成为应对新监管挑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规划》为金融科技的全面发展指明前进道路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生机勃勃,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例如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移动支付、解决企业和个人融资难的互联网金融等。但与此同时,由于金融科技电子化、虚拟化等特点,延展了金融业风险管理内涵,使风险更具隐蔽性、传染性和外溢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撰文表示,只有在机制健全、运行正常的金融体制机制下,新的技术应用才会沿着正常、有效率的路径发展,才能产生正面、积极的效果。换言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金融体制环境自身存在严重扭曲是造成互联网金融在中国“未中兴而至末路”困境的主因。

李伟近日公开指出,当前在发展金融科技的过程中,金融机构既面临着人才失衡,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突出问题,也要应对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风险挑战。特别是少部分机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缺失,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消费者资金和信息的安全。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撰文表示,金融科技是粤港澳大湾区跻身世界级湾区的引擎推动力,人才是推动金融创新的核心资源。深圳、香港、澳门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携手,推行“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构建前瞻性、系统化的金融科技人才的培养机制和生态体系,主动融入大湾区金融核心圈规划,在坚守“一国两制”基础下,力争实现三地金融人才标准一致,为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注入强大动力。

李伟透露,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金融科技监管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关键信息技术的应用管理,央行将研究制定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监管规则,技术架构、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合理的运用,纠正部分机构“有技术就滥用,有技术就任性”的乱像。二是强化金融信息的安全保护,明确覆盖金融信息收集、传输、销毁全周期的策略。三是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管理,强化金融科技实践,探索运用自然语言分析,广义监管规则,提取文本规则中的量化指标,实现金融监管形式化、数字化、程序化。

中国银行首席信息官刘秋万撰文表示,随着金融科技在商业银行应用的不断深入,合规科技的作用和价值也将不断显现。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合规科技的应用成果会在反欺诈、反洗钱、交易事中风控、精准授信、监管报告与合规应对、网络安全防护、客户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全面开花落地,助力商业银行完成从信息化向数字化的历史性转型。

广发证券副总裁杨龙撰文认为,金融科技创新正引发证券行业商业模式的颠覆性变革,券商更加注重发展专业服务、深化客户关系和业务线上化,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多有大幅增加。金融科技不仅使各公司在风险管理和定价能力、成本管控和资源投放、产品营销和客户触达等方面形成差异化优势,更成为券商业务发展的驱动引擎。

本文编辑:杨慕铭、王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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