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贤(零容忍A股又一董事长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百万罚单在路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量:次
风口财经记者 刘建
又一个公司实控人因为操纵证券市场接罚单!
9月12日晚,昇兴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林永贤告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林永贤处以100万元罚款。
操纵证券市场拉抬股价,进而减持套现获取非法利益,像林永贤这样的公司负责人不在少数,近期就有不少公司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和董监高等因为操纵市场而受到各种处罚。
风口财经注意到,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加码措施,对操纵证券市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证监会和公检法司协同打击违法犯罪,严监管已经是常态。
胡润百富榜富豪被罚100万元
近日,昇兴股份接到林永贤告知,获悉其于2022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林永贤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林永贤处以10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林永贤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的今年3月12日,昇兴股份披露公告,公司于3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官网资料显示,昇兴股份成立于1992年,2015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目前在全国建成投产生产基地29个,下游客户主要是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啤酒品牌企业,是中国金属饮料食品包装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林永贤于1961年出生,2010年9月至今,林永贤任昇兴股份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董事,并任昇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君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富昇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新石化(福建)有限公司监事。在此前发布的胡润百富榜上,林永贤曾榜上有名。
业绩上看,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相对稳定,但净利润波动剧烈。2019年至2021年营收分别为25.49亿元、29.03亿元、5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50%、13.87%、59.66%。2020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471万元,同比下降72.49%,2021年又激增至1.7亿元,同比增长超10倍。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30.81亿元,同比增长31.8%;归母净利润为1.08亿元,同比增长59.86%。
昇兴股份董事长被处罚的原因,证监会并没有详细披露,但业内人士认为,很可能与去年11月的股价暴涨有关。
2021年11月,昇兴股份股价突然放量大涨,从2021年11月10日的最低价5.28元至2021年11月30日最高8.73元,不到一个月涨幅超65%。但随后几个月公司股价持续下跌,今年4月底曾跌至3.78元低点。
近期,昇兴股份连续反弹,累计涨幅超四成。截至9月1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5.57元/股,最新市值约54.41亿元。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续可能引发投资者索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仅有两例投资者以被告操纵证券市场为由索赔胜诉。
多家上市公司负责人因“操纵”被查
风口财经梳理发现,近期,就有不少公司公布了公司负责人因为操纵市场而被监管处罚的信息。
7月29日晚,*ST美尚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立案。2015年12月22日,*ST美尚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注册地位于江苏无锡,是华东地区首家生态环境建设A股上市企业。
6月6日,尚纬股份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家属的通知,李广胜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湖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5月24日,生物谷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立案。
1月23日晚,昊志机电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被刑事拘留。在此之前,汤秀清于2021年9月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三个月后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金华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案嫌疑人昊志机电董秘、财务总监肖泳林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根据此前证监会的通报,2019年以来相关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操纵“昊志机电”等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回溯来看,昊志机电股价从2019年年中8元位置启动,到2020年11月一年半时间拉升到20元附近。汤秀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人则从2020年2月开始持续减持,套现数亿元。
1月8日,ST中昌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建铭通知,陈建铭于2021年12月24日主动前往上海市公安局,配合上海市公安局调查操纵证券市场案,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1年12月25日起算。陈建铭同时也是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而他正是此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悬赏千万的被执行人。
2021年8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建铭发布悬赏通告,征集二者藏匿、转移财产线索。
2021年6月8日,ST中昌公告,陈建铭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被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而早在2018年,证监会认为,北八道集团采用“恶劣”手法操纵股价“收割”散户,对其采取了“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金额高达56.7亿元,这是证监会行政处罚历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2021年10月26日晚间,汉森制药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汉森告知函,海南汉森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控人刘令安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令安立案。
风口财经梳理发现,因操纵证券市场而被处罚的上市公司负责人,不乏一些较有名气的富豪,比如昇兴股份董事长林永贤,恺英网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悦,都曾入选过胡润富豪榜。
也有一些涉事公司是行业内的佼佼者,如潜水设备第一股中潜股份,实际控制人仰智慧在2020年12月11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集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特斯拉、口罩、电子烟等概念于一身的赢合科技在2021年1月17日晚公告,公司董事长王维东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被查的上市公司负责人,罚没金额等处罚也不乏数额特别巨大的,如北八道集团被罚没金额高达56.7亿元,还有劲拓股份控股股东吴限2021年6月24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陈磊、林建武、吴限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拟决定:没收三人违法所得共计1.65亿元,并处以4.96亿元的罚款,对陈磊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吴限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风口财经记者梳理发现,违法犯罪人员操纵市场扰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包括:一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高价或连续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以及尾盘拉抬股价;二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三是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况下,利用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连续以涨停价申报,营造虚假需求来维持涨停价或操纵股价等。
监管加码,对操纵证券市场零容忍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敬畏法规,敬畏市场,理应成为所有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和所有证券从业人员、参与人员最起码的守则。
风口财经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我国对操纵证券市场一直是零容忍,尤其是公司实控人和董监高,发现一起查办一起。注册制改革之下,证券监管部门加大对欺诈发行、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追究一抓到底。
2019年,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惩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犯罪,同时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3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明确了操纵市场的适用情形,对此类犯罪的打击惩戒力度不断加大。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今年5月,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点。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做出规范,要求不得违反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同时还明确了罚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证监会也发布了多个法规和通知、指引等,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对公司实控人以及董监高等高管人员的行为加大监管。
就在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关键少数”,亦不放过在犯罪中起较大作用的一般财务人员。典型案例辐射证券违法犯罪高发领域与重点环节,覆盖上市公司实控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公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等多元化主体。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坚持“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严”的监管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