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建峰(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的提示性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8-085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
2、本次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股数为282,29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3%;
3、本次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股份为重大资产重组前所持存量股份,非重组时新增股份。
一、关于公司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由公司向化医集团、深圳茂业等22名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重庆医药96.59%股份;同时,公司将原有除所持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893.SZ)706.90万股股票外的其他全部资产、负债及人员置出公司,由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峰集团”)承接。
2017年8月30日,公司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17年10月16日,本次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98,799,235股增至1,728,184,696股。
建峰集团未参与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与化医集团的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承接主体,建峰集团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日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3、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截止目前,建峰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违反承诺事项。
二、关于公司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情况
至2018年10月16日,建峰集团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已到期,因此建峰集团本次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建峰集团本次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的股数为282,29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3%,本次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的股份为重大资产重组前所持存量股份,非重组时新增股份。
建峰集团本次关于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履行完毕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并履行仍在承诺期的其他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