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志勇(【优化营商环境】深夜解心结 握手话共赢——龙桑寺法庭助力镇政府化解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近日的一天深夜,兖州某公司负责人自愿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工程发包方、转包方和承包方都满意而归,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这是商河县人民法院龙桑寺法庭落实上级法院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和完善人民法庭非诉纠纷衔接机制要求的一个缩影。
案件大概情况是某食品公司将办公楼、车间等基础设施工程承包给北京某工程公司,之后北京工程公司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兖州某公司,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兖州公司的工人便拉起横幅在工地讨薪。10月17日,兖州公司人员又到县信访局反映情况,要求北京公司一次性支付工程款40余万元。
对兖州公司工人讨薪纠纷,龙桑寺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镇政府领导同志为此事已经忙活了一周,在此期间,兖州公司已经结清工人劳务费7万余元。10月17日下午三点多钟,接到龙桑寺镇党委领导同志的电话后,龙桑寺法庭尹志勇庭长迅速赶往镇会议室。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刚和副镇长马成宝的介绍下,尹庭长马上理清思路,和镇领导同志共同商议具体解决办法。通过“面对面”和“背靠背”接触发包方、转包方以及承包方,尹庭长了解到兖州公司已经和自己的工人结清劳务费,兖州公司现在要求北京公司支付工程款40余万元,否则将继续找有关部门反映。为落实上级法院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和完善人民法庭非诉纠纷衔接机制要求,尹庭长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不再进入诉讼程序。
经过一下午的交锋,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双方签订的转包合同较为简单,没有针对工程价款的支付进行详细约定,对于双方口头约定的相关事项,现在双方均坚持己见。为趁热打铁,镇党委领导同志通知北京公司主要负责人晚上八点到镇政府继续协商。
一直到了晚上九点多钟,各方人员才到齐。兖州公司从40余万元,最后同意北京公司一次性支付31万元,双方解除合同。而北京公司则坚持兖州公司出示过磅单,明确兖州公司的用料数量,以此作为参考再行付款。就在双方提出的价款还有六、七万元差距的时候,意想不到的情况又出现了,北京公司提出了新的问题——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并有视频为证。北京公司主张可以支付兖州公司部分工程款,但兖州公司必须负责后续的工程验收,这完全推翻了前面的调解思路。
随着时钟马上来到了深夜12点,尹庭长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他首先强调谈判双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绝不能出现安全事故,否则双方谁也脱不了干系。他提出由兖州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在进一步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一周内签订补充协议。兖州公司一开始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但听了尹庭长的合理化建议后,兖州公司最终表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如兖州公司不继续履行合同,北京公司再找其他公司收拾当前的烂摊子,合作伙伴也并不容易找到,鉴于此,北京公司也同意兖州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表示一周内针对合同具体事项签订补充协议。尹庭长着重强调,如果双方不能密切合作,后续工程很难继续进行,如工程验收不合格,兖州公司的工程款也无法拿到,发包方的建设更是遥遥无期。在尹庭长的耐心解释下,争议双方认识到如不合作,确实达不到共赢。最后,双方不但握手言和,还对防火涂料的施工达成了初步共识,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