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房公积金(废止“银八条”银川全面放松限购)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本报记者 王登海 北京报道
5月19日,银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联合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在银川购房个人,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降低首付比例、放宽公积金贷款、降低土地竞拍保证金等多项措施。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2021年,银川先后2次被住建部约谈,被约谈后,银川市先后出台了“银八条”以及加强版“银八条”,不断加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此次政策明确,加强版“银八条”废止,这意味着,银川市已经完全放松了限购政策。
全面放松限购
记者了解到,银川市此次政策已经完全放松了此前的限购政策。政策明确,在银川购房个人,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银川市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
在首付比例方面,政策明确通过调低首付比例降低购房者前期筹款压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此次政策调整将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放开异地贷款宁夏区域限制,调整为扩大至全国范围,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银川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并且,此次政策还全面放开“组合贷”业务,对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同时又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容许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政策还对开发商前期资金使用约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松绑,将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起始价的50%。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
此外,政策还调整了预售资金拨付条件。工程施工至首层室内地坪标高时,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20%,完成外立面装饰的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8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资金拨付比例由90%提高至95%。
废止加强版“银八条”
值得一提的是,银川市曾经因房价上涨过快,在2020年、2021年两度被住建部约谈。在2020年第一次被约谈后,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银政办发〔2020〕89号)。其中指出,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且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同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对二套以上住房暂停发放个人商业贷款。
由于这次政策从8个方面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因此被业内称之为“银八条”。
2021年7月,住建部再次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当时,住建部指出,上述5个城市2021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住宅用地价格增长过快,市场预期不稳。
二次被约谈后,银川市加码收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2021年8月23日,银川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 11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稳房价、降增速、稳地价、降成本等8 个方面的详细措施,对银川房地产市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与“银八条”相比较,后次调控政策更为严格,同样也提出了8个方面的举措,因此,又被业内称之为加强版“银八条”。
按照当前的政策,加强版“银八条”废止后,解锁了此前购房资格的限制,在银川购房个人,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银川市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
(编辑:王金龙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