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轮毂(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亚经济委员会对我国铝制轮毂反倾销终裁结果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直径13-20 英寸的铝制轮毂产品(cast aluminum wheels)发起反倾销调查,起诉方为俄罗斯斯卡德公司,支持方为“K&K”"公司。调查所针对的产品海关编码为8708.70.500.1和8708.70.500.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作为抽样企业积极参与应诉工作。
2019年1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产品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裁定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轮毂存在倾销,涉案产品的进口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轮毂产品按33.66%的税率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本案终裁延期至6月1日。
2019年3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轮毂反倾销调查终裁裁决,本次调查于3月26日完成,并裁定我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33.69%,其他所有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均为33.69%,征收期5年。根据欧亚经济联盟法律规定,终裁裁决将于公告发布之日后30天开始执行。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2017年、2018年我公司铝车轮产品对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出口分别为 8,882.97万元、13,721.14万元,占公司各年销售收入的11.35%、14.18%。本次反倾销将对公司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市场出口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坚持全球化经营战略,避免高度依赖单一市场,尤其在2014年、2015年俄罗斯出现经济危机后,公司加大了日本、美国等新兴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在本次反倾销调查工作进展中,公司与客户不断交流,寻求更好的合作模式,尽力保证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市场的总体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