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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1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2年9月18日。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泸定地震灾区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泸定地震灾区捐赠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乔丽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

五、《关于本行与关联方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2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2年9月18日。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3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泸定地震灾区捐赠的公告

2022年9月18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泸定地震灾区捐赠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概述

2022年9月5日,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受灾程度深、波及范围广,对灾区群众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帮助灾区群众抗震救灾、共渡难关,本公司决定通过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向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抗震救灾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捐赠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对本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4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之《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川银保监复〔2021〕445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5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8,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7,993,600,000元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0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1,897,169.81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466995_A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1,897,169.81元已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制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为1001933000000579。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2022年3月14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要求制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91,897,169.81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之《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募集资金金额系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本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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