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分红豪拟定增募不超160亿 去年发120亿可转债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北京4月25日讯今日,通威股份(600438.SH)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37.95元,跌幅2.19%。
昨日晚间,通威股份发布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云南通威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二期20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1,955,82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900,391,165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501,955,828股,通威集团持有公司1,974,022,515股,持股比例为43.85%,系公司控股股东。刘汉元持有通威集团80%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上限900,391,165股,则本次发行完成之后,通威集团的持股比例为36.54%,刘汉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通威股份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稳步扩大高纯晶硅产能,推动落实高纯晶硅业务的战略规划目标。此外,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新增高纯晶硅产能40万吨,N型硅料产能得以大幅提升,以满足下游新型太阳能电池对高品质高纯晶硅的需求,推动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通威股份同日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涉及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2018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0号《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5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截至2019年3月22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5,7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494,2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860.23万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涉及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2020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2号《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692,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股。截至2020年11月20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8,339.0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594,353.9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167.57万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涉及2022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了1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0万元,即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192,2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1,912.72万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通威股份同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通威股份营业收入1424.23亿元,同比增长119.69%(调整后,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26亿元,同比增长21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5.47亿元,同比增长216.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8.18亿元,同比增长486.24%。
报告期内,通威股份资产减值准备本期金额22.12亿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22.12亿元。
通威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为,无锡通威、厦门通威分别因厂界臭气值、水污染物排放超标被处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处罚。报告期内,处罚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通威股份同日披露的关于《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显示,2022年度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审(2023)002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853,681,478.39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8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1,946,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66,561,945.23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01%。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通威股份同日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通威股份营业收入332.45亿元,同比增长3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01亿元,同比增长6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04亿元,同比增长65.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5亿元,同比下降30.89%。
2022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了《四川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同年12月13日向四川省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涉及乐山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陶瓷等行业一些项目盲目发展问题,经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乐山市五通桥区永祥有限公司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等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乐山市原经信委越权对其进行节能验收。根据调查情况,对乐山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12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经记者查询,乐山市五通桥区永祥有限公司全称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大股东为通威股份,持股99.9999%。
通威股份2022年年报显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为通威股份100%持股的一级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