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预订“五一”期间民宿遭遇“威胁式”砍单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本报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杨召奎)“我4月16日在一家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五一’期间山东烟台长岛景区内的一家民宿,576元一晚。但是预订后没多久,民宿老板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取消订单,说如果要住的话必须订三餐,大人小孩同价,每人每天500元。”今天,北京市东城区消费者卢女士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自己预订民宿后遭遇老板“威胁式”砍单,无奈之下只好取消了订单。
“因为行程已经定好了,我们只好又加价预订了其他的民宿,没想到现在民宿的经营这么不规范。”卢女士说,本想趁着“五一”假期带着孩子好好出去玩一下,没想到还没出门就遇到了糟心事。
卢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日,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预订民宿、酒店遭遇商家砍单的情况。网络上,也有不少游客分享自己遭遇民宿、酒店退单毁约的经历,“‘五一’民宿涨价毁约”的消息冲上热搜。
对于砍单的理由,有的商家说是老板换人,有的说是重新装修,有的甚至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直接取消订单。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商家砍单的理由有很多,但主要是因为今年“五一”游客出游热情高涨,导致目前的酒店、民宿预订价格上涨。有的商家前段时间标价不高,觉得自己“亏了”,就想着砍单后再高价卖出去。
4月20日,北京朝阳区消费者陈女士通过某平台预订了“五一”期间山西大同的一家民宿。4月21日,平台客服电话联系陈女士称,民宿老板要涨价,希望陈女士取消订单。无奈之下,陈女士取消了订单重新订了酒店。后来,她发现之前订的那家民宿每晚的价格上涨了200多元。
针对商家砍单的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指出,商家取消已经支付货款的消费者订单,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制的砍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网络消费环境。商家应当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中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民宿、酒店领域砍单问题频现主要是毁约成本低、收益高。这种行为吃相太难看,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这种无良操作方法成为惯例,不利于整个旅游行业的发展。有关在线旅游平台应用好大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按照法律规定和平台规则等对商家加强监督管理,可对不诚信商家进行批评警告、扣减信用分、罚款、公示直至清出平台等。有关部门可通过出台相关行政规章等手段,从根源上打消商家砍单的念头。